《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已于2026年7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8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8月5日法释〔2026〕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2026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80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施行。如何确保法典全面有效贯彻实施,成为人民法院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典的权威也在于实施。”8月6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暨司法解释清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全面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是人民法院肩负的历史使命和重大责任。 当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局队站合一”是生态环境系统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而探索创新的一种工作模式。近年来,湖北恩施、广州荔湾、武汉黄陂、贵州铜仁等地以“局队站合一”改革为抓手,在不改变现有机构设置前提下,从职能融合、组织保障、机制重塑、技术赋能4个维度发力,推动执法监测一体化,协同开展监管工作。改革成效如何? “局队站合一”的四种实践路径 各地具体做法不尽相同,但改革方向完全一致,就是让监测和执法丝滑联动。...
2026年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暨司法解释清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时间效力规定》)。这是生态环境法典首个配套司法解释,共13条,将于8月15日与法典同步施行。 法律事实发生在法典施行前后,分别适用什么法律?哪些情形可以适用新法?持续性法律事实、程序性规则和再审案件如何衔接?带你一图读懂!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维护法治统一,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经过清理,对17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与生态环境法典原则、精神、要求不一致的,依法适用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规定。 本公告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附件:生态环境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pdf 生态环境部 2026年7月31日 生态环境部办...
7月27日至28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举办2026年全市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培训班。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局领导出席并作工作部署讲话,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科、各分局、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及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代表以及土壤调查从业单位技术人员等近100人通过现场或线上方式参加培训。 本次培...
7月23日,2026粤港澳大湾区环境健康发展大会在广州举办。本次大会由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环境健康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主办,以“学术为核、跨界为桥、产业为锚”为主线,粤港澳三地院士、专家、高校学者、政企代表、金融机构与环境健康从业者齐聚羊城,共同搭建开放专业、务实高效的湾区环境健康协同交流平台,推动打通科研、治理、产业、民生全链条,擘画粤港澳大湾区环境健康发展的崭新图景。▲大会主旨报告 ...